公之于众 | |
成语拼音 | gōng zhī yú zhòng |
简拼 | gzyz |
近义词 | 公诸于众、公之于世、公之世人 |
感情色彩 | 褒义词 |
成语结构 | 偏正式 |
解释/意思/寓意 | 公:公开;之:代指事物的内容;于:向;众:大众。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。 |
出处/来源 | 清·无垢道人《八仙全传》第68回:“曾向玉帝上过条陈,拟把电力公之于众,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,皆可利用吾电,以惩治恶人。” |
成语用法 | 作谓语;用于事情等 |
例子/造句 | 孙犁《谈通俗文学》:“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,公之于众,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。” |
英文翻译 | give publicity to something <make public> |
产生年代 | 近代 |
常用程度 | 常用 |
公之于众成语接龙:公之于众 → 众所共知 → 知恩报德 → 德洋恩普 → 普天匝地 |
肮肮脏脏 昂昂不动 嗷嗷待食 暗约私期 暗约偷期 暗中盘算 暗中倾轧 暗中作梗 暗中作乐 黯然魂销 黯然无光 黯然无神 昂然而入 凹凸不平 聱牙诎曲 懊悔莫及